厦门女子结婚6月生子,男方做亲子鉴定非亲生索赔
近日,厦门一女子结婚6个月就生下女儿,丈夫做亲子鉴定证实不是亲生,一怒之下将妻子告上法庭。厦门湖里法院一审判决离婚,妻子并返还部分抚养费。
曾今有人写到:婚姻不易,且行且珍惜。大部分男子对不知情的非亲生的孩子都是非常难以接受的。婚姻里,对孩子不满一岁的男方对出离婚也是不允许的,这个是对婚姻里女方和孩子的最好保护。但是婚姻里,女方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,生育非丈夫亲生的孩子,是明显的欺诈行为,也是婚姻不允许的。亲子鉴定作为判定亲子关系的科学方法是公平公正的,他可以很多保护女方的权益,也可以保护男方的权利。他的最终目的是该负责人的负起责任。
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到,不管是女方出于什么样子的意愿。自己应该清楚,孩子是谁的?如果不确认,现在DNA检测技术发展得很多,是可以通过无创产前亲子鉴定确认孩子的亲生父亲。若是自己很明显清楚,就应该先看男方是否愿意抚养非亲生的孩子,才考试是否需要和男方结婚。不能以侥幸的心态蒙混过关,并且孩子会慢慢长大,跟一起生活的男方是否越来越像,是否是父子关系没有血缘,总会有一天男方是有所怀疑而去确证的。尽管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有长得相似的有,也是不多见。
亲子鉴定技术已经发展十多年,技术稳定。判定亲子关系也能达到100%。同时也越来越被人们熟知和接受。越来越多人都会通过亲子鉴定的手段来确认自己的怀疑,和保护自己的权益。需要大家正确的对待确信这项科学技术。